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自行為人獨立表達其意思時即可成立的法律行為。比如:拋棄、立遺囑、委託授權、放棄繼承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