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載體業務是指除信用債之外的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證券資管計劃或受益權和保險資管計劃或受益權等投資。
銀行同業金融業務中所佔比例比較多,面臨的風險也比較大,業務比較複雜,監管部門將特定目的載體投資業務作為重點監管業務。 特定目的載體投資業務的風險點: 一是特定目的載體投資業務存在兩個風險一個信用風險,就是違約風險,第二個就是市場風險。由於同業市場中交易對手信息不對稱,造成銀行業金融機構很難掌握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也很難了解交易對手的風險偏好和投資機構以及業務經營情況。
特別是非銀行同業機構所提供的特定目的載體投資業務存在亂象更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