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當事人的學籍若被取消之後是不能恢復的,若想取得學籍必須重新加入。根據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暫行辦法》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在每年
不能。通常情況下,符合《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規定和主動退學的將被註銷學籍。註銷學籍將由教務處學籍管理部門辦理,並根據要求上報教育廳備案和更新電子註冊信息。凡是被註銷學籍並已上報教育廳備案和更新電子註冊信息的將無法再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