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藝考一般需要具備一定的樂理基礎、視唱練耳能力以及演奏能力。考生還應根據各院校的具體要求來準備,全面提升綜合音樂能力,同時也要注意音樂常識、音樂素養等方面的培養。當然,除了專業課要加強外也不能把文化課落下。
音樂藝考生的基本要求
1、聲樂演唱
考生自備歌曲三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歌劇詠歎調等。考試時由考生本人自選一首,考官抽選一首,共演唱兩首。演唱時間不超過6分鐘。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不能自帶伴奏。每個聲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教師,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譜(五線譜)。
2、樂器演奏
鍵盤樂器(鋼琴、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練習曲一首自備樂曲兩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過8分鐘(背譜演奏)。
管絃樂器——一套音階、琶音(絃樂加奏雙音音階)練習曲一首自備樂曲兩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過8分鐘(背譜演奏)西洋打擊樂:自備小軍鼓練習曲一首自選馬林巴(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或定音鼓(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3、樂理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譜號譜表、各種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組、半全音的分類、等音、十二平均律)。
常用符號(速度力度記號、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裝飾音、常用術語)。
4、視唱練耳
練耳筆試
a、聽辨和聲音程:八度以內單音程,僅要求寫出性質
b、聽辨柱式和絃:大3、小3原位、轉位,減3增3原位,僅要求寫出性質
c、聽寫節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節奏及若干較複雜節奏,用無音高的五線譜音符記寫
d、聽寫旋律:一個升或一個降調號的大調或小調,2/4拍、3/4拍,8小節,包含常用節奏及若干較複雜節奏,用五線譜記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