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班布爾善(1617—1669年),也有譯為“巴穆布爾善”。班布爾善是塔拜的第四子。天命二年十月初十(1617年11月7日)丑時生,母為嫡福晉烏蘇氏。順治元年(1644),以功晉二等奉國將軍,四年(1647)晉一等奉國將軍,六年1649)晉三等鎮國將軍,八年(1651)晉輔國公。
愛新覺羅·班布爾善(1617年—1669年) ,也有譯為“巴穆布爾善”。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之孫,輔國公愛新覺羅·塔拜的第四子。清朝大臣,宗室。後因事鰲拜,被康熙帝處死。年五十二。諸子孫黜宗室,後複議子孫俱著為閒散宗室。
本名
愛新覺羅·班布爾善
別名
班布兒善、巴穆布爾善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滿族
出生日期
1617年
不是
班布爾善,清初將領。滿族,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孫,輔國公塔拜第四子。崇德元年(1636),從太宗皇太極徵朝鮮,敗朝鮮兵於陶山。四年(1639),襲兄額克親三等奉國將軍爵。順治元年(1644),隨睿親王多爾袞定京師,擊敗李自成農民軍。歷晉一等奉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八年(1651),封輔國公。康熙四年(1665),任領侍衞內大臣。六年,擢祕書院大學士,充纂修世祖實錄總裁。八年(1669),因附鰲拜,並犯有結黨營私等罪21款,被殺,黜宗室,爵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