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依照户籍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機關的規定、要求,做好户籍管理基層基礎工作,及時上報並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組織實施轄區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
1、負責轄區常住户口登記工作。
2、負責户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受理羣眾申請,接受羣眾諮詢和信息查詢辦理有關户口、證件。
3、負責職責權限內户籍管理事項的審查核準工作。
4、負責出生日期更正、民族變更更正、疑難户口、出生滿一年未申報户口、收養子女落户、十六週歲以上公民名字變更更正、姓氏變更更正、性別變更更正、籍貫變更更正、補登(錄)、刪除以及需上級核准的户口遷移等户口業務的審查上報工作。
每個派出所的户籍室進行日常的户籍管理。新生兒上户口(嵌入户口)等,還有户籍消除。派出所户籍科(户政科)主要職責:
1、組織指導派出所户籍、 人口 、 居民身份證管理
2、辦理户口申報、遷移、註銷等事項的審批
3、辦理居民身份證
4、彙總轄區內人口統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