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被國家隊除名是因為王濛帶隊喝酒,指使其他隊員和自己一起毆打領隊和助教,和國家隊領隊王春露以及助教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事後,國家體育總局,冬管中心作出處理:將王濛和劉顯偉開除出國家隊,對損壞的公共物品照價賠償,同時還取消兩人蔘加國際、國內比賽的資格。
王蒙早年經歷
1994年底被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業餘體校短道速滑教練相中,教練覺得她步伐靈活、速度快,是個可塑之材。
1995年初10歲的王濛開始了速滑生涯。初涉冰場時,因為腳小,根本找不到適合她的冰刀教練馬慶忠只得滿世界給王濛找冰刀,看到來之不易的新冰刀,從此愛刀如命。
1997年底立定跳遠成績已達到2.15米,500米速滑的成績是57秒,為七台河市同年齡段隊員之首。
王蒙為什麼被開除國家隊
1、
第一次開除原因 與當時的國家隊教練不和! 當時的教練是從美國歸來的李琰! 因為兩人的理念不同...
2、
第二次開除原因 隊友之間的內訌! 當時的2011年期間,當時還是集訓期間,王濛與好友隊友在外喝酒...
3、
第三次開除原因 因為自己掏錢請隊友吃飯,違反了當時的規定因此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