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米。
貨車防護欄國家標準是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米,下杆離地高度0.5-0.6米,防護欄杆應高1.5米。
營運貨車長期在登記以外的地區從事道路運輸的,機動車所有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後,可以在營運地直接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