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範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户口及住房證上交本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户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