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合同一般是指發生“缺乏能力”、“傷病”等情況下仍確保合同不失效的合同。
    一般説來,常常提到的“保障性合同”是指有完全保障的合同“非保障性合同”則有可能是完全無保障的“無保障合同”,也有可能是隻有部分利益有保障的“部分保障性合同”。保障性合同或者合同的保障性與個人選項或者整體選項是互不相關的兩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