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主體信息材料包括
1、被告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收集證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資料。被告主體材料是指: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
2、被告人為單位(法人)的,應當收集該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以及該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的身份信息、職務等材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