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環境保護政策有一、系統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高質量編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二、持續推進空氣質量提升活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深入開展6個專項行動、提升大氣污染精細管理水平、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理、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2021年1月9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了堅持目標導向、強化統籌協調以及突出協同增效的基本原則。即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統一謀劃、統一佈置、統一實施、統一檢查,建立健全統籌融合的戰略、規劃、政策和行動體系。以及把降碳作為源頭治理的牛鼻子,協同控制温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協同推進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
並提出推動統計調查統籌融合,推動評價管理統籌融合,推動監測體系統籌融合,推動監管執法統籌融合,推動督察考核統籌融合等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