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5日 · 安徽網官方賬號
5月13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對於已經購買並使用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給出了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