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轉非,顧名思義,就是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我們平常所説的營轉非車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車轉為地方牌照。轉為地方牌照後的使用年限仍為8年,自出廠之日起8年強制報廢,不再年審,沒有延緩報廢期!
“營運車輛”是指公路客運旅遊這些車輛,使用年限為15年。當投入使用6至8年後,維修成本、投入成本增加,但是,還沒有到達報廢期限。往往這些車會被轉賣給單位或者個人,這種車在車管所就變更成“營轉非”車輛使用性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