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後,土地改革是在1950年開始直到1952年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土改運動也就是土地革命,前後一共經歷了幾次土地改革,新中國成立之前經過了兩次,在1941年的土地改革沒有沒收大地主的土地,實行對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提高了人們幸福,減輕了地主對農民的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