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該説的祕密不説。
(2)不該知道的祕密不問。
(3)不該看的祕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
(5)不用非保密本記錄祕密。
(6)不在非保密場所談論祕密。
(7)不私自錄製、複印、拍攝、摘抄、收藏祕密。
(8)不向無關人員泄露祕密。
(9)不用民用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辦理祕密事項。
(10)不帶祕密載體遊覽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10條
説問看帶傳記存,這是七個。
不準在非保密場所辦理涉密事項,不準私自下載,複製,銷燬祕密,不隨意擴大知密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