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獨立法人相對於自然人,是法律上擬製的人。
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例如非法人的企業,人民團體,公益組織,事業單位等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