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就房屋租賃達成協議,並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將自己的金線轉移給出租人,屬於支付手段。
付房租是支付手段還是流通手段
付房租是支付手段而不是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是貨幣作為價值的獨立運動形式進行單方面的轉移。如房租,就是你可能住了一個月才支付房租,在支付房租的那一刻就是貨幣單方面從你手裏轉移到政府。再如利息,假如季度結息,在銀行給你支付利息的那一刻是價值的單方面轉移,是銀行佔用了你的資金所給你的報酬。簡單來説就是你使用某個商品一段時間後才支付,或者先支付後才在某段時間使用,就是兩者是不對稱的。
區別於流通手段,流通手段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在那一個時刻價值是雙向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