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第一步:去教務處或者校長室説明你的情況,表示願意轉去他們學校讀,問清楚有什麼手續,比如入學考試,對高一期末考試成績的要求或者需不需要“轉校費”之類的問題。
第二步:如果同意接收你轉學,你就去教務處開具“接收證”。
第三步:向你現在所讀學校説明轉學情況,出具“接收證”要求先就讀學校開出“轉學證”。
第四步:將“轉學證”、從現就讀學校管理檔案、團組織關係的老師那裏拿到學生檔案材料、團檔案等相應處室。
説明:先要有“接收”,再要得到你現就讀學校的“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