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三金兩銀”是很古老的一種説法,具體是那些飾品因時、因地是不一樣的。
例如:現代人一般認為“三金”裏面必有 金項鍊 實際上清朝和民國時期的服裝是不適合佩戴金項鍊的!(穿旗袍適合佩戴珠串)哪怕一個“金頂針”也比項鍊實用。
其次“三金四銀”這些飾品的作用是婚嫁之時給新媳婦用於“改粧”
要知道舊時婦人和姑娘的裝束是有一目瞭然不同,而這個不同主要是表現在髮型上的改變。(在80、90年代很多地方女孩結婚後,習慣性的剪去辮子燙頭髮其實就是傳統一種延續)
現代人湊不出“四銀”不知道“四銀”為何物實際上是不知道當年頭飾對於女人的重要性。沒有簪、釵、扁方、壓髻這些飾品的幫助女人們就只能披頭散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