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至醫保所居民醫保窗口提出申請,提供資料
2、申請人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保申請表》
3、經辦人員核對參保人基本信息,審核退保資格,符合條件的給予醫保退保,出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款通知單》
4、申請人憑《退款通知單》至財務結算窗口辦理醫保退費手續。
參保人員在待遇享受期前因户籍註銷、轉出、學籍註銷、參加其它社會保險等原因,要求退出參加居民醫保,且尚未享受本年度居民醫保待遇的,應在待遇享受期前或待遇享受期第一個月內辦理退保退費手續,逾期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