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職工月均工資,是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重要依據,關係到職工的切身利益,為了體現公平,公正,應該切實按照國家統計局頒佈的工資統計辦法執行。
計算辦法為:逐月統計職工的月均工資,相加之和,除以12就是月均工資,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統計。
比如,職工從1月份到12月份工資合計為12000元,除以12個月,為1000元,那麼這個職工月均工資就是1000元。再比如,一個職工從6月份開始工作,那麼全年出勤為7個月,所得工資為14000元,除以7個月,月均工資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