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2035年成立省副中心城市。
2019年7月,汕頭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侷促進全省區域協調發展的意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此推動《意見》在汕頭市落地實施。
實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與全省一道邁入全國高質量發展先進地區行列同時推出八項行動,對各項具體工作進行了部署。這“八項行動”涉及交通設施、產業發展、制度改革、規劃建設、教育醫療、人才引進、平台建設、開放創新、社會治理等汕頭各個發展重點,可以説是汕頭打造內秀外名的“活力特區、和美僑鄉、粵東明珠”和沿海經濟帶東翼經濟中心、區域科教文衞中心必須做好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