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讓合同
3、上繳税務局的土地增值税證明材料
4、土地評估報告
5、圖件資料
6、土地轉讓專項審計報告
7、營業税上繳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國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