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跨省轉移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並辦理轉出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後,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繫,生成併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5、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繫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止參保人蔘保手續,以及完成個人賬户金額劃轉
6、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户餘額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手續。
醫保異地轉移可以在轉出地的醫保部門辦理轉出審批手續。就是要把醫保關係轉入轉入地的醫保部門。適用於工作調動和外地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