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有效期按照開票日期起計算,有效期10天,如果第十天是節假日的話,則順延(支票簽發次日開始算有效期,節假日順延)。
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付款期的支票,銀行不予受理轉賬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在票據開出六個月內,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付款人請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