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服從多數是組織原則,不適用私人利益,如果適用私人利益那就沒法管理多數人了。都知道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關係,管理者往往是少數,管理者依靠規章制度來管理,只要遵守規章制度就不能啥也少數服從多數少數服從多數也是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