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2000年前漢代就發現石油並使用。古書上載“澤中有火”即指地下流出石油到水面而燃燒。宋朝沈括所著《夢溪筆談》第一次記載石油的用途,並預言:“此物必大行於世”。早在距今2000年前的東漢初期,著名的史學家班固就在《漢書》中第一次記載了石油——“高奴有洧水可燃”,所記述的是露頭的油苗浮於水上的現象,並認識到石油的可燃性。東漢末年唐蒙著的《博物記》一書,更詳細地記述了陝北一帶石油情況,並第一次出現“石漆”這個名字。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在《水經注》中記載了我國許多地方都有石油。由此可見,我國古代就已經發現石油。
把石油用作潤滑劑、防腐劑和粘合劑,以及用於醫藥。宋代科學家沈括創造性地發明了石油制炭黑技術,開闢了石油利用的新途徑。北宋時期,我國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煉油車問,開始生產初步煉製的石油產品,其易燃性遠遠超過了原油。
綜上所述,我國古代在石油的發現、開發和利用方面,都取得了極為突出的成就,為近代石油工業的興起奠定了早期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