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通過試驗,檢測並確定樁的實際承載力極限值,一般通過靜載逐級加載,確定極限承載力。
樁的檢驗荷載為兩倍設計荷載。如果加載達到兩倍設計荷載後總沉降量不超過40MM,且最後一級加載引起的沉降不超過前一級加載引起的沉降的5倍,沉降在24H內穩定,則該樁可予以驗收。
如最後一級加載以後,樁的總沉降量等於或超過40MM,且本級荷載加載引起的沉降等於或大於前一級加載引起沉降的5倍或樁的總沉降量等於或大於40MM且本級荷載加載後,沉降經24H仍不穩定,則最後一級加載時總荷載為破壞荷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