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30%的,會根據實際情況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3分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扣6分。
超載是安全事故的一大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