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物種保護,可追溯至40年前。
1973年3月3日,80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的一次會議上,商定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文本,旨在通過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及其製品的國際貿易實施控制和管理,促進各國保護和合理利用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