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和居間人不能是一人。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主體,乙方是甲方交易的對向,而居間人是為甲方或乙方提供信息和促成雙方順利完成交易活動的一種服務媒介。
如果居間合同的乙方和居間人是一人,那麼在交易活動中就會產生混淆,兩個不同的主體就會發生錯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