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意思就是國家把國資企業集團總部轉為投資行為,讓下屬企業自主經營,不再重度參與經營。
作為總部只管專注於投資,把下屬企業當做一個個投資對象,經營得好就加大投資,經營不好就“留校察看”,如果下屬企業再無法改變經營不好狀況,那就直接賣掉或者砍掉。把一個個的事業部當做對外投資的對象,只研究資本的投資效率,這樣總資本撬動實業,以資本考核業績,這就是轉為國有資本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