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6級殘疾人是指中度手足徐動或運動失調,所有四肢運動功能受累。和5級相比,6級運動員上肢控制力較差,但其下肢的功能一般都較好,特別是跑步的時候。動態和靜態平衡功能良好,能獨立步行,T36級主要運用在比賽中,並不是殘疾人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人。
各類殘疾按殘疾程度分為四級,殘疾一級、殘疾二級、殘疾三級和殘疾四級。殘疾一級為極重度,殘疾二級為重度,殘疾三級為中度,殘疾四級為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