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共利益
      對舊城改造政策來講,一方面,要確保舊城規劃問題的認定、該問題進入政府議程、對被選政策方案進行抉擇和執行等一系列環節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現行法律
     另一方面,要確保所推行的政策方案受到社會公眾的認同和接納。 公眾的認同和接納在政策推行的過程中即為合法性成立的關鍵部分。 因此,公共利益也就成為舊城改造政策合法性的基礎,公共利益也就成為思考舊城改造政策的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