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剛剛設置御史官的時候,也的確是將其作為史官一類。《史記·滑稽列傳》中説,國君理政的時候“執法在旁,御史在後”,御史的作用類似於現在的書記員、祕書。
御史台監察百官的職能類似於現在的紀檢委,哪個官員貪污、哪個大臣用人唯親、哪個知府知州執行命令不到位,都在御史的監察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