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主權範圍內的領陸、領水、領空和底土四個方面的安全。
為了防止人體觸及或接近帶電體造成觸電事故,為了避免車輛或其它器具碰撞或過分接近帶電體造成事故,以及為了防止火災、防止過電壓放電和各種短路事故,為了操作方便,在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和設備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安全距離的大小決定於電壓的高低、設備的類型、安裝的方式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