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能作為證據使用,屬於當事人陳述,是法定的證據形式之一。被告口述屬於當事人陳述,是法定證據形式之一。法院經過開庭審理查明、被告口述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並且口述的內容與案件事實有關,可以將被告口述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