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的高度調節標準是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