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應該是公務員死後的遺屬撫養費,未成成年子女負責撫養到18週歲,在校讀書的可以延長,標準隨各地經濟發展水平而定,我市標準為每月1200元。
而撫卹金是一次性的,按公務員生前月工資的40倍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