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機關、事業單位擅自超過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的編制限額補充工作人員,造成實際工作人員數額多於編制限額的行為。
機構編制管理制度規定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員額,機關、事業單位只能在規定的編制數額內錄用、聘用、調配工作人員,其實有人員不得突破核定的編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