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話可以置之不理,常言道罵人不理就等於罵他自己沒有必要和他計較,如果非常嚴重的話,可以跟老師説一聲,如果不行的話還可以到派出所報警,讓警察來管管他。在學校處理人際關係應該是相對比較簡單的,所以人和人之間的關係,互相謙讓,退一步海闊天空。
如果侮辱、誹謗情節較輕,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並賠償損失。如果侮辱、誹謗情節嚴重,涉嫌構成侮辱罪、誹謗罪的,可申請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