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計提1%的黨組織工作經費,計提和支付時的會計分錄為:
計提: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黨組織工作經費
支付:
借:其他應付款/黨組織工作經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黨建工作經費可以按一定比例計提撥交,企業黨務活動經費按本企業年度標準工資總額的0.5%—1%列入企業財務計劃。與計提撥交工會經費一樣,企業可按工資總額的1%計提黨務活動經費,並由企業黨支部另立帳户專存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