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標準:生育津貼按照參保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貼計發天數計發。女職工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全額計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怎樣發放
A:生育津貼與國家規定的產假工資不能重複享受,財政供養人員(國家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等)產假工資仍由原渠道解決,不支付生育津貼。
生育待遇支付標準分別是什麼
A:生育醫療費:順產2800元、助產(難產)3000元、剖腹產5200元、門診流產醫療費:340元住院流產醫療費:1095元住院引產醫療費:1700元。產前檢查費:1300元。
津貼標準:女職工生育順產津貼補助為98天難產(包括:剖宮產、胎頭吸引助產、產鉗助產、臀位助產)生育津貼補助為11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