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辦護照需要15天的時間當然這樣的一種,15天是法律所規定的,收到申請的材料之後的15天,如果説有一些交通不方便的地方的話,那麼簽發的時間是可以延長到30天的,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護照辦理時間: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或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