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亮和李燕的創業故事(三): 創辦企業的資金從哪裏來
黃亮和李燕決定用自己的積蓄和收入在家開辦一個生產硃砂泥手工藝品。
他們方案在三月份,即夏季開場前三個月開辦企業。他們有兩個月做準備。這期間黃亮繼續在陶器廠丁作,多少還能領到點錢。黃亮和李燕有5000元存款。家裏養的幾頭肥豬出欄能賣800元。多餘的存糧可以賣300元。他們算了筆賬,看有多少錢可以用來辦企業
存款 4500
收入 
1.出售肥豬收入 800
2.出售存糧收入 300
3.工廠發放給黃亮的兩個月根本生活費 300
收入合計 1400
自有資金總額 5500
支出〔以後二個月〕 
1.日常生活開支〔衣食住行和醫療〕 800
2.孩子的學費 700
3.農業開支〔種子、化肥、農藥〕 350
4.買豬仔 350
支出合計 1800
剩餘資金 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