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請申請人攜帶所需要件到註冊機構坐落的區縣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撤消註冊申請。——第二步:受理區縣市場管理人員首先對申請人提交要件與原始進行核對,在複印件中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核實撤消註冊申請書中的信息是否準確,將原件掃描電子版後退還申請人。然後登陸房地產經紀管理系統進行操作,上載電子檔案。同時,在申請書中填寫受理意見後提交科長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