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神志不清,想賣掉住房,可以有病人直系親人(配偶,爹媽或者成年子女)到所在地居委會申請辦理病人的監護人手續,取得監護人合法手續後,由監護人代替病人簽字辦理過户。
但是,如監護人簽字賣掉住房,侵犯了房主合法權益,房主或者其他直系親人可以起訴監護人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