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7米距離,加一些防護措施(圍牆加高.增設可燃氣體報警儀)等,簽訂安全協議,密封明火場所等綜合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後符合防火要求。
在明火加熱爐與露天佈置的液化烴設備之間設置非燃燒材料的實牆體時,其防火間距離可小於參考的規定,但不得小於15米,實體牆的高度不宜小於3米,距加熱爐不宜大於5米,並且防止可燃氣體竄入爐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