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名字重複的情況,它是侵權的,如果説當前你自己個人所使用的名稱已經有人在進行使用的情況下,是侵犯對方的商標權,前提是對方認證了商標
超市名字重複侵權嗎
小超市名字和別人重複涉嫌商標侵權。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